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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上午9时以传真表决方式举行。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,实际参加监事3人。会议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会议合法有效。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下列议案:1、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》的议案。
具体内容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《上海证券报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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