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
发布时间:
2016-10-21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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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0日上午9时以传真表决方式举行,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,实际参加监事3人,会议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会议合法有效。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下列决议:1、关于公司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》的议案。2、关于增加投资额度开展委托理财或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。
具体内容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在《上海证券报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所披露的信息。